癌症末期病人的灵性需要
一般而言,末期病人的灵性需要有三大类,分述如下:
1、寻找意义的需要:人在临终时会自然回顾他的生活史,过去种种浮上心头,企图从人生经验中发觉生命的意义,也希望最后这一段日子能留下些什么。对于生命意义的质疑及回答,每个人有他个别独特的答案,并没有一般通用的答案。用生命回顾的方式借着聆听病人回顾自己的生活史,可以协助他找出其中的意义,是很好的灵性照顾方法。回忆可能是痛苦的或满足的,连痛苦的过去,也能找出其中的意义。例如一位大学教授临终前回忆小时候家境清苦,替一家饭店为建筑工地送便当打工赚学费,有天少了一个便当,老板娘诬赖是他偷吃了,他的自尊心大受打击,发愤图强,终于成为名教授。当天叙述这段往事,对自己的一番奋斗相当满意,具有深刻的意义。
2、宽恕与和好的需要:临终病人若心怀怨恨,就没有心灵平安可言了,此时他需要宽恕及和好,将过去恩怨做一了结,才能使他获得平安。
3、宗教信仰的需要:宗教信仰是一种坚实肯定的人生观与价值观,对超越世界的信念,与超越的造物者之间的关系,以及终极意义与死后生命的回答,只有加深宗教信仰才能获得灵性的平安,祷告、唱诗、礼拜等给予病人很大的支持力量。
对于死后的生命,是属于宗教的问题,基督教对死后生命肯定的教义,具备深度信仰的病人,较能坦然无惧地面对。
癌症末期病人家属须知
1、家属最感困惑的第一个问题是—要不要告诉病人癌症末期的实情?
许多中外的研究显示:无论有没有告知病人,他都明白自己病况的严重性,尤其癌症是渐进性走下坡的疾病,病人只要意识清楚就能从自己的身体讯息中发现真相,要不要告知须视病人的接受意愿而定。如果病人想清楚明了,他会询问,如果病人主动询问就应该诚实答复,否则与病人无法深度沟通,彼此演戏,互相感到孤独,也无法交代后事完成心愿,会造成生死两憾。
如果病人不问,则表示他还没有准备好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,则不必主动告知;但有时病人会观察家属的态度,如果他感受到家人都刻意隐瞒,故作乐观,病人会敏感的顺从家属的意愿假装不知。如果以病人的需要为中心的照顾,则家属应放下自己的情绪及需要,而准备好随时答复病人。
2、家属最感困难的第二个问题是—因为欠缺专业知识及经验而不知所措:
若再加上家人彼此间的意见不同,莫衷一是,更是困惑。对于病人的医疗选择,照顾处所的选择,以至去世后的丧葬仪式,家属之间可能会因各人的想法而意见分歧,而家属的决定可能也并非病人本身的意愿,无论对错都没有好处。最妥善的办法是把决定及选择权还给病人,让病人自己做主,则病人安心,家属也不会因意见不同而困扰了,若因专业知识的缺乏而不知所措,则应咨询专家,求教正路。
3、家属感困难的第三个问题是——要不要做急救?
现象是:临终病人的家属要求意愿尽量救治病人,所以当病人呼吸心跳停止时做一套心肺复醒急救术(CPR),使病人疼痛不堪,临终仍受尽折磨,最后仍不免去世。因为急救只是暂时挽回心跳呼吸,延长数小时,顶多数天的生命,病人的癌症本身仍在继续行变化,急救并不能真正挽回他的生命。在医院中常见到病人因为痛苦,会去拔急救时插入气管的管子,所以医护人员就会把病人的手绑在床沿上,病人插着管子不能言语,全身又动弹不得,只能流泪。有时病人会生气家属及医疗人员给他如此折磨,而闭眼不看人,含恨而终。
一般民众并不明白所谓的急救时如何做法?也不知后果如何?通常医院中的急救术是在病人气管中插入一根很粗的管子,外接呼吸器以助病人呼吸。病人若心跳停止,则利用电击或心脏按摩术助他回复心跳,这方法有时会压断病人的肋骨,这套急救术如用在急性病患者如:车祸、溺水、触电等意外事故或心脏病人时,常可挽回宝贵的生命,是极珍贵有效的方法。但若用在癌症末期病人,则除了增加病人许多折磨痛苦之外,并不能恢复生活品质,或许可延长几天死期,但并不能真正挽救生命,毫无意义可言。英美的医疗界曾对此一问题详加探讨,目前在医学伦理上已不为末期癌症患者做急救,是符合伦理的行为。许多癌症患者也自己早已签好同意书,请求医院到时候不为他做急救(DNR,Do not Resuscitation)。台湾社会因有的家属在病人去世后,告状医院不做急救。最好的办法是病人及家属对于急救都有真实的认知,事先要求医师不要给予急救,让病人平安尊严地去世;或是临终时出院回家,在家中安然而终,免去急救时的折磨痛苦。
1980年,台北荣民总医院癌病治疗中心主任,在其主办的癌症研讨会中,提出Hospice Care 一词,当时便译成“安终照顾”。1983年,天主教康泰医疗教育基金会成立癌症末期病患的居家照顾服务,创下Hospice Home Care,即安宁居家疗护之先。1990年基督教马偕医院开办了全国第一家安宁疗护医院。
安宁疗护强调“四全照顾”:全人、全家、全程、全队照顾。借着妥善的照顾而使生死两无悔及无憾,因此照顾的品质最为重要。